对于美国是否会在调查后对我国采取制裁行动,杨晨指出,由于WTO的平行审查,301条款显少被适用。但是,该限制并不适用于那些不在WTO协定范围内的被控措施,这一点可能会被特朗普政府充分利用。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301调查,虽然是针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但是其中并没有过多提到传统知识产权保护,而是强调关于美国企业技术许可、进口的不公平限制以及窃取美国商业秘密等问题,其中还特别提到了《中国制造2025》计划。
“表面上看,此次调查针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而实质上,美国政府一方面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保护其商业秘密,另一方面也担忧中国在高新技术产业取代美国的霸主地位。”杨晨告诉记者。
谈及应对,多位专家均表示,对于中国政府而言,一方面应当积极应诉301调查,另一方面,若美方的制裁措施违反了WTO规则,中方必然诉诸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以寻求多边框架下的妥善解决。
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中美关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周世俭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中国政府要争取两条,第一要争取主动,我们遵守的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国际贸易法,不是美国的贸易法。第二条就是观察。你说我侵权,就必须拿出证据,中国企业可以进行抗辩。如果真找出证据来,那么可以磋商。”
梁国勇也指出,首先,应努力通过谈判解决问题。这里既包括针对知识产权等方面具体问题耐心的沟通和解释,也涉及贸易、投资等领域持续的谈判和磋商。如果具体调查涉及WTO规则之外的内容,双边谈判将起到决定性作用。
其次,拿起WTO的法律武器。2010年奥巴马政府针对中国清洁能源政策发起的301调查就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磋商阶段得到了解决,前例可鉴。
再次,保留实施反制措施的权利。301调查时间较长,外部环境和最终结果都有不确定性,因此不得不做好谈判无果、矛盾升级的准备,并拟定好相应的反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