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获悉,一些中小民企从银行贷款有些困难,因而企业转而找寻私人或者私募机构来进行融资。
浙江省宁波市一家民企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中小民企从银行融资有些难,之前找过银行融资,但条件有些苛刻且额度不高,因而现在融资一般找私人战略投资,然后给予对方股份成为公司的合伙人。”他还向记者透露,目前正在寻找一家私募基金公司进行融资。
北京一家私募机构的投资经理也对记者表示,如果有前景发展比较好的企业融资,他们愿意投资并成为合伙人。但他同时坦言,投资需看企业本身的团队以及商业模式等。
“民间投资增速虽然去年9月至今年3月也有所反弹,但随后又出现回落,这表明企业家的投资信心仍然需要进一步提升。”浙江民营投资企业联合会会长周德文向记者分析,虽然国家自去年以来出台了很多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措施,这些政策产生了一定的效果,但民资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仍然存在,政策仍有待落实。
这一影响民间投资的资金“短板”继续得到决策层的重视。此次发布的《意见》中,努力破解融资难题被列在激发民间有效投资的多项措施的重要位置。
“该政策出台非常及时,政策的细心呵护有利提升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周德文表示。
鼓励民间投资与产业升级结合
除了打破资金瓶颈这个民间投资的老问题,此次《意见》更为民间投资投什么开出了“新药方”。
作为《意见》中的亮眼条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民间投资创新发展以及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被认为是突破民间投资“玻璃门”“弹簧门”的重要方向。
对于《意见》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轨道交通装备、“互联网+”、大数据和工业机器人等产业链长、带动效应显著的行业领域,在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时积极吸引民营企业参与。
曾经在浙江省两会期间提交过《关于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建议》议案的周德文看来, 引导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工程建设,可以有效扩大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社会投资。
“有些民资对这些领域感兴趣,但他们投资有些谨慎,主要担忧其投资权益的保护问题。”周德文表示。
《意见》同时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促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禁止排斥、限制或歧视民间资本的行为,为民营企业创造平等竞争机会,支持民间资本股权占比高的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