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纠纷,更多的人愿意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今年4月,本市法治天津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津市司法局调研课题组联合市社科院针对全运主题和法律认知、法律运用、法治需求、法治环境满意度等30余个核心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分析显示,公民法律素质显著提升,且初步形成了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据调查结果显示,在被问到“法律能否维护您的切身利益”时,有80.9%的受访者表示对法律充满信心。
公民法律需求日益强烈
调查结果显示,高达93.1%的受访者希望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另有67.3%的受访者认为法治宣传十分重要。同时,80.4%的受访者认为应当培养公众法律信仰;59.9%的受访者认为应加强媒体的普法宣传;49.2%的受访者认为应加强重点群体的普法宣传教育。由此可见,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政府主导实施、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性系统工程,已引起群众高度重视,并将其视为提升自身法律素质、满足法律需求的重要途径。
全民法治信仰有待培育
法治信仰是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当前,公民法律和权利意识虽已有很大提升,但对法律的真诚信仰和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个别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也使群众产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错误认知。据调查显示,在选择纠纷解决方式上,受访者选择法律方式解决纠纷的占74.8%(含诉讼和仲裁),通过找领导、有关部门或者熟人解决纠纷的仍占20%以上。实践中更有甚者采用极端方式维权,知法不信法、信法不守法的现象屡见不鲜。
普法责任制有待落实
日前,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如何将意见落到实处,各部门各行业及各单位切实承担普法责任是亟待思考的问题。在调查中,有89.3%的受访者对本市开展的法治宣传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但有10.9%的受访者表示在自己工作单位没有接受过法治宣传教育或者不清楚。而出现这种状况的成因,一半以上的受访者(占51.1%)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没有或者很少开展普法教育”“自己没有注意观察”和“普法力量薄弱”。其次是“普法工作流于形式”和“领导重视不够”。这反映出社会不同层面仍存在普法责任意识不强、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问题。在实践中,由于各级各部门间工作沟通、信息交流、资源整合、服务对接失之于“少、慢、偏”,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牵头部门协调难、落实部门力度弱、普法效能零散化的窘境。
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有待健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应用,提高普法实效”。随着社会利益结构和人们思想观念深刻转变,传统媒体宣传呈现出对普法对象需求把握不准、形式上稍显空洞单一的问题。各级各类媒体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方面应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调查显示,87.8%的受访者依然认为“法治宣传教育主要传播载体”是传统媒体,即广播、电视和报纸;其次是新媒体微博、微信、手机短信。
法治天津建设调研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