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素描
王琳,36岁,中共党员,渝北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检察官。获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三次。2009年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个人三等功;2013年渝北区先进公务员;2016年渝北区妇女联合会“优秀巾帼志愿者”。
人物感言
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10年,被威胁阻挠过,家人朋友也时常埋怨。对家人只有亏欠,对工作问心无愧。检察官的工作,做出的努力是幕后的,更是别人看不见的。这是一项有挑战的工作,更对国家对社会有贡献意义。电视剧的情节源于生活,《人民的名义》这部剧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检察官,人民的认同就是我们最大的动力。
法律之外,应有人情——2007年,王琳从一名刑事侦查专业研究生转变为职务犯罪侦查局检察官,这句话,是她的老师和无数从事侦查工作的前辈告诉她的。
一头干练的短发,一双美丽的大眼,说起话来语速如机关枪,让人把她联想到《人民的名义》中检察官陆亦可的形象。王琳说,电视剧中的人物和自己确实有几分相似。职务犯罪侦查这个岗位,女检察官不算多,但对于王琳雷厉风行的办事风格,周围的男检察官都佩服不已。
从事职务犯罪侦查,搜集材料要快和准。这种职业素养已经浸润到王琳的脾性中,把她锻炼成一位不折不扣的“女汉子”。工作第一年,王琳参与办理一起上级交办的特大行贿案件,事发地点在巫山县。为加速侦查进度,她随专案组赶赴巫山,白天搜集证据,晚上整理并安排后续行程,一天行程上百公里。就这样,经过半个多月的调查取证,王琳和同事们终于圆满完成案件侦办工作。
因为工作性质原因,王琳经常和家里失联,但又不能告诉家人自己去哪里了。2012年,王琳正在休产假时,突然接到领导电话,让她提前结束假期办理一件重大贿赂案。放下电话,王琳立即将嗷嗷待哺的孩子交给母亲,简单嘱咐几句后就加入专案组。
平时工作中,对于每一个犯罪嫌疑人,王琳都会细心收集他们的相关信息,包括生日、星座、兴趣、爱好,目的在于对他们多一分了解,让他们能体会到法律之外的关怀,让他们明白刑法以挽救和教育为主的立法初衷。王琳说,执法也有双面性,刚柔并济是对法律也是对人性的尊重。
2013年,王琳主办雷某受贿案。在雷某被刑拘后,王琳了解到几天后是他50岁生日,便自费买来蛋糕,在办案区为雷某庆祝生日。当她和同事提着蛋糕出现在门口,并对雷某说出“生日快乐”时,雷某泣不成声,说“我错了,辜负了党的培养,好后悔”。后来雷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郝瑶 记者 任君 实习生 涂译月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