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着力解决纪检监察人员力量不强、待遇和职级偏低、纪检监察工作业绩考评方法不科学的问题。集团党组深入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一系列新要求,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纪检监察审计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一是建立健全纪检组织。集团所属单位凡设立党委的,都应当设立纪委,目前共增设纪委28个;建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中要有纪检委员。二是科学设置纪检监察审计机构岗位编制。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增设纪检监察机构,增配纪检监察审计人员。三是保障纪检监察审计人员职级待遇,合理配置纪检监察职级职务层次。四是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业绩考评办法,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二)关于一些控股及参股企业党组织作用弱化的问题
集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认真研究下属的一些参控股企业党的关系属地化管理,经营管理及党建工作多头管理,“两个责任”难以落实到位的问题。整改期间,集团党组派员分赴相关地方党组织进行面对面沟通,通报中央巡视组有关工作要求,就落实整改工作,推动控股企业落实好“两个责任”进行交流,建立了工作机制。我们将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帮助下,进一步加强参控股企业党的建设,努力确保参控股企业“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
(三)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严肃追责不够的问题
1.着力解决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严肃追责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责任追究。系统梳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并严肃处理。2015年以来,共对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等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11人党政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通过部门联动,逐件严抓严管严查,加强责任追究,惩处违规行为,形成震慑,警示全体党员干部。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做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按照国资委相关文件精神,在集团原有管理规定基础上,对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国内差旅、临时因公出国(境)等方面制定了更加严格、明确的规定。将所属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执行集团及本单位实施细则情况作为今后年度例行检查内容。
三是加强教育监督。集团党组将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年度领导干部考评的重要方面,进一步细化考评细则,严格督促落实。紧紧抓住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关键时间节点,进行廉洁风险防范提示。加大相关制度和典型的教育力度,对行业内外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制作成案例集,通过党课教育、党员干部培训等方式,利用集团报纸、网站、微信等平台宣传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正面引导,强化警示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