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宗商品市场有较强的行业背景和产业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成立的原因除了上述的地方政府支持因素外,往往还有一个特点,即交易平台的主要发起方一般是该地区、该行业有影响力的企业,这样的交易平台往往能在当地吸引一批产业客户。
(3)大宗商品市场有较多的交易实践,比较容易把握和解决交割过程中产生的难点和问题。大宗商品在现实的储存、流转、运输中环节众多,质量、品级问题纷繁,解决这类问题是大宗商品市场的优势。
合理利用做市商制度的优势
我国大宗商品市场近年来流行的OTC模式,是由某个机构按引进来的第三方国际价格(一般是贵金属、原油或汇率),加上适当的汇率折算,不间断地提供买卖报价,由客户进行买卖交易。这种模式其实和现货之间因为没有实物交割关系,做市商和客户之间是你赔我赚的关系,所以本质上完全是一种对赌关系。
在国内,这种交易方式在机制上存在太多弊端,必然造成较多的风险和问题,理所当然被政府叫停取缔。但该种方式中引进价格和提供流动性确是推动某种价格适用性和保证交易进行的合理机制。在期现结合的业务中可以将这些合理成分利用起来以弥补期货价格在非交割期的适用性不足,和改善中小现货企业参与期货交割不便的困境。
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点:(1)将期货价格增减必要的运输、储存、流转环节的费用,就可以成为任何特定地域的现货价格;(2)由该品种原产地龙头企业按地域价格报给中小企业,充分发挥两个市场的功能,可以极大地方便和服务实体企业;(3)制度设计上要求这些龙头企业将所建头寸全部对冲到期货市场中来,从根本上摒弃对赌机制,维护国家期货市场的统一性权威;(4)交割时可根据各地区、各品种的现实情况和期货市场联动交割,也可根据品种、行业的实际情况,个性化地设计或协商交割安排。
期现结合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种,目前我国很多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平台都在进行各种尝试,笔者希望此文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总之,笔者相信只要坚定地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三大任务为指导,实事求是地按经济规律办事,大胆创新,善于进取,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定会有光明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