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旧闻热传反映市场盼养老金入市之切

2017-10-11 07:08:53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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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朱宝琛 孙 华

昨日,有消息称,“国务院法制办今日修订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多项内容,其中包括线下配售至少40%分配给公募基金、社保、养老金”,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事实上,这并不是新消息。据记者了解,早在今年9月8日证监会即发布了此消息。有专家称,旧闻热传,反映了市场对于养老金入市盼望的热切程度。

虽是一则旧闻,但市场最为关注的一点是,修订后的内容增加了养老金的新股配售待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询价方式的,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4亿股(含)以下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60%;发行后总股本超过4亿股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其中应当安排不低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40%优先向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和养老金配售。

对此,中银国际策略首席陈乐天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规”给予养老金网下打新的便利,对于助推养老金入市有着积极意义。当前养老金进入股市的资金规模较低,而养老金入市是近期监管层扶持机构投资者、鼓励中长期价值投资的重要一环。通过修订配售管理办法,将养老金也纳入网下优先配售对象,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养老金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也是在鼓励更多的养老金进入股市,培养投资者专业化的价值投资理念。

“养老金加入网下优先配售行列,稀释了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的配售份额。”陈乐天指出。

至于“新规”对市场的影响,中金公司王汉锋认为短期影响有限,中长期影响取决于发行商对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划定是否会做动态调整。A类40%的优先配售比例是最低要求,在2016年10月底之后,实际配售过程中A类的配售比例已经从此前的40%提升至50%-55%,B类在10%左右,C类为35%-40%。在养老金入市初期,较少的产品数量对A类其他产品(公募和社保基金)的挤占效果有限,发行商也无明显动力调整网下配售结构。随着养老金产品的增加,中长期可能降低A类、B类、C类投资者的网下获配比例(具体影响需视发行商在网下配售结构上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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