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促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方面,办理环境资源领域诉前程序案件480件、提起诉讼79件,分别占诉前程序案件和提起诉讼案件总数的56.27%和56.03%。
记者:云南省检察机关在开展试点工作中是怎样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的?
沈曙昆:省检察院多次与省高院座谈,就推进公益诉讼试点相关问题达成共识,起草了《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昆明市检察院与市政府会签了《昆明市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衔接实施办法》,红河州检察院与州环境保护局会签了《环境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制度》,推动了案件信息共享。
2017年4月25日,云南省十届省委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专题听取了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原则同意省检察院提出的推动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公益诉讼专门机构建设、财政专项经费保障三项请示事项。
为此,省检察院专门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听取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精神的任务分解方案》。具体包括三项措施以保证抓好落实:
将省检察院环境资源检察处、行政检察处纳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专线接入,促进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及时有效录入执法办案信息。向省政府汇报,争取主动融入“云上云”行动计划,依托现有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争取专项运维资金,同时根据三部门的办案需求对平台进行升级改造、规范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推动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将公益诉讼工作专门机构建设纳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整体统筹,争取设立公益诉讼专门机构,着力强化公益诉讼工作专业化建设。
在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所需经费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立项申请,积极争取财政厅在公益诉讼案件的鉴定费用、环境影响评价费用、线索举报奖励费用、环境侵权案件受害人救助费用等方面给予支持,争取增加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专门预算,设立专项资金,为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经费保障。本报记者 张子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