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治理的海南琼海万泉河清流潺潺。蒙钟德摄/光明图片
【砥砺奋进的五年·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力前行】
201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指出,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最大本钱,必须倍加珍爱、精心呵护。他希望海南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着力在“增绿”、“护蓝”上下功夫,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当个表率,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银行”。
4年多来,海南省委省政府牢记总书记嘱托,以空前力度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同时立足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绿色发展之路越走越宽。
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赐贵说:“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在作决策、谋发展、上项目时始终坚持生态底线思维,绝不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从产业源头把好生态关,让海南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加清新。”
划定生态红线 严守生态底线
2015年海南率先在全国开展省域“多规合一”改革,将资源利用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作为《海南省总体规划》的底线和刚性约束,要求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布局必须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最大限度守住资源环境生态红线。
2016年,海南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1535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33.5%,划定近岸海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8316.6平方公里,占海南岛近岸海域总面积35.1%。以中部山区的霸王岭、五指山、鹦哥岭、黎母山、吊罗山、尖峰岭等主要山体为核心,以松涛、大广坝、牛路岭等重要湖库为空间节点,以自然保护区廊道、主要河流和海岸带为生态廊道,形成了“一心多廊、山海相连、河湖相串”的基本生态保护红线空间格局。
划定红线,如何守住?海南研究出台了《海南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重点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海南作为环境生态大省,必须以体制创新守住生态底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开发建设管理目录》,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准入机制,按照“一区一策”要求,实施建设项目准入管理。
近年来,海南还先后出台了生态补偿条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生态转移支付暂行办法等近40项地方环境法规,从源头上、制度上为海南山青水绿构建起一道道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