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规则通过简化重组预案披露内容,减少停牌期间工作量,进一步缩短上市公司停牌时间。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监管层对重组信息披露细则进行修订,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效率、规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为,减少上市公司乱停牌、乱重组等行为,同时也能促进停牌制度的进一步规范。
本次修订明确,上市公司在重组预案中无需披露交易标的的历史沿革及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等信息,具体信息可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缩小中介机构在预案阶段的尽职调查范围,仅为“重组预案已披露的内容”;不强制要求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取得交易需要的全部许可证书或批复文件,改为在重组预案及重组报告书中披露是否已经取得,如未取得应当进行风险提示。这意味着,简化重组预案披露内容将进一步缩短停牌时间。
鑫三板研究院院长布娜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任性停牌”可以说是A股市场中的一个常见现象,而上市公司停牌最常见的原因之一便是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作用无非有两点,避险和逐利。由于重组概念易炒作,停牌可以避开短期内二级市场的剧烈波动,此外还能够抬高市场预期,为相关股东下一步套现创造机会,所以上市公司“任性停牌”现象此起彼伏。
2016年9月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明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停牌时间不应超过3个月,停牌后连续筹划重组的,停牌不超过5个月;筹划非公开发行的,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此外,上交所和深交所也曾发布上市公司停复牌指引,严格控制停牌时间。
付立春认为,如果上市公司任意停牌、乱停牌、长期停牌,不仅阻碍了上市公司股票的正常交易,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并且对于中小投资者也是不公平的。
“此次对重组信息披露细则进行修订,将对重大资产重组下任意停牌顽疾形成制约。”布娜新表示,政策效果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