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楠 通讯员张晓 陈江蔓)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积极抓住武汉市江夏区作为第一批全国59个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以下简称“农房贷”)试点区域的机遇,全力推进“农房贷”改革试点工作。历时一年,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果。
长江日报记者29日获悉,截至目前,该行新增“农房贷”176笔,贷款金额合计2.1亿元,占全区农房贷贷款总额的53.2%。其中,纯农房贷163笔,贷款金额合计2224万元,占全区纯农房贷贷款总额的35.3%;“农房贷+”13笔,贷款金额合计1.888亿元,占全区“农房贷+”贷款总额的56.6%。
近年来,随着农村规模化种养殖、特色休闲等新兴农业逐步崛起,农村信贷需求越来越旺。传统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已不能满足现代农户信贷需求。农民住房产权的确权,使农民住房成为有效抵押物,盘活了农民手中的资产,为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作为一家深耕“三农”市场的地方法人银行,武汉农商行在“农房贷”试点中不断突破创新。
推出灵活担保机制,让有需求的农民早日拿到贷款。国务院六部委农房贷文件是一部框架性指导性较强的文件,但有部分条款在实际操作中对其定义存在不同见解。比如,界定的农民住房所有人即为借款人,在操作中部分人认为借款人和农房抵押人为同一人。而在实际业务办理中,存在较多不为同一人的情况。
例如,该行“农房贷”客户朱某从事苗木种植,经营情况良好,该户急缺资金采购苗木种植,由于办证人数较多,农房证未能及时办理下来,导致该户无法申请贷款。其父拥有的农房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且愿意为其子以农房做抵押担保。“同一人”的规定限制了该农户的融资需求。该行积极沟通该农户贷款问题,以其父农房作抵押,为其子发放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10万元。
放宽农户年龄限制,鼓励农民创富增收。在农房贷实际业务办理中,存在一部分身体健康,具有一定规模、生产能力经验、经营良好的农户,需求农房贷资金支持扩大生产,但由于受该行贷款管理办法中“授信期限届满时不超过60周岁”限制而无法申请办理。对此,该行专题协调前中后台部门,将年龄上限放宽到65岁。
解决抵押物不足难题,“农房贷+”模式为农企增信。随着农业产业化企业、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经济的蓬勃发展,农村市场的信贷需求越来越强烈。经营发展的需要、资金需求受到借款抵押物不足的制约问题突出。针对此类问题,该行创新将企业法人代表或股东名下农房增加到企业贷款中,为企业贷款进行增值。“武汉银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贷款需求2850万元,该行以其土地经营权,法人代表、股东名下农房作为足值抵押,为企业解决了抵押物价值不足的难题。
另外,该行还在探索农房贷与下岗职工创业贷款以及农房贷与农村扶贫贷款相结合等多种模式,不断创新“农房贷+”业务范围,将“农房贷”试点工作惠农面延伸到农村信贷需求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