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培育乡贤文化,目的并非是要简单还原或恢复历史上的乡绅传统,更多的是借其正面的功能,利用当代社会条件下可能产生的新乡贤,反哺乡村新文化的建设。
当经济发展体现出文化的品格时,一个国家才能进入更高的发展阶段
对于中国农村社会而言,尽管还有少数地区没有实现“脱贫”,但今天大部分乡村农民的物质生活较之中国历史上的任何时期都要好得多,亦是不争的事实。扶贫攻坚、精准扶贫,也让我们预期“脱贫”在几年内就能达到。经济的“硬件”指标相对容易完成。关键在于,无形的精神、文化层面,一方面,很难去用外在的标准衡量;另一方面,发生物质富裕、精神贫困、道德滑坡的现象也不是不可能。
对于文化精神的满足,一般采取两条途径:一是“仓廪实而知礼节”,富后知礼,富然后教。先发展经济生活,后重视更高层次的需要,固然有其道理,因同时伴随处在“为满足日常生存而竞争消费品”的阶段,确实是无法兼顾其他的。二是“同步说”,在重视物质生活的同时,也照顾到精神生活的调剂。其实第二条途径在发展的初期往往很难去实施,但在发展到一定阶段,比如,在接近小康或者实现了小康之后,就必须考虑了。当前,中国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而此时,文化建设更应优先发展。只有当文化体现出比物质和资本更强大的力量时,当经济发展体现出文化的品格时,一个国家才能走出低迷徘徊的状态,进入更高的发展阶段。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推进,不只有经济、军事等硬实力的累积,还要有文化价值等软实力的引领。文化的进步,更多是消除附着于其上的旧的意识形态痕迹,嫁接新的生命活力。走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社会主义文化成为整体“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而新社会形态的文化,是和五千年悠久文明传统的基因联通起来,同时,汲取外来积极因素,努力锻造出创新、包容的新形式、新内容。
新乡贤文化的培育要避免功利化
在传统社会中,经过千百年的濡染,以儒家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华文化,既有精英和朝堂层面的认可、传承,亦有民间和在野层面的流传、沿袭。作为农业补充的手工业、商业等经济形式,并没有动摇农业为核心的立国之策。古时的城镇生活,更多地延续、放大了农业社会的余绪。置产置田、告老还田、耕读传家等风尚,使开明的乡绅士人在私塾、乡校、书院等略带制度性的教化配合下,升平之时,浸润陶冶,通过乡规民约、戏剧传唱、祭天祭祖等多种形式,沁入心灵,变成习俗、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