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上牌,临牌过期并不会影响车辆的上牌,但是影响车辆的正常上路行驶。
车辆临时牌照的目的是为了让车主能够正常地上路行驶,一般来说新车或者刚过户的车都可以申领到由车管所合法的临时牌照,我们需要在临牌有效期内给车辆办好正式牌照。
下面就来说说临牌过期时给车辆上牌的方法。
1、重新申领临牌。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制造厂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证明以及机动车出口证明;
(六)属于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以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机动车制造厂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一次临时行驶车号牌。
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不得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
机动车办理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收到机动车号牌之日起三日后,临时行驶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2、把车辆拖到车管所上牌。
如果三次临牌都用完了,那么就只有叫拖车这一种办法了,把车辆拖到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如果当天没能拿到正式牌照,那么还要把车再拖回家里。虽然这种做法的费用较高,但也只有这种办法才能上牌了,所以大家在买车前一定要预留出宽裕的上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