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价格相差如此悬殊取决于牌照本身的价值。“每一张《支付业务许可证》都对业务覆盖范围和业务类型做了具体的界定,持证企业必须在规定范围之内开展业务。其业务覆盖范围明确了业务开展的地域范围,有全国、多省市和单省市的;业务类型包括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中的一项或多项。一个预付卡牌照的壳和综合性牌照的壳价格就相差悬殊,而资本大佬收购标准更倾向于综合性牌照。”亓新刚补充道。
易观支付分析师王蓬博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依靠收购支付公司的方式来获取牌照的行为是监管部门允许的。支付牌照价格的抬升,实际上是基于市场对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前景预期较好。“支付在整个社会经济甚至商业流通中能发挥显著的基础性作用,巨头们在此基础上能获得更多增值的收益,所以牌照的价值才会越涨越高。”王蓬博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并购这样的合法合规行为之外,一些机构则通过一些更为隐蔽的行为违规转让牌照,而这已经引发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央行此前曾表示,对于倒买倒卖支付业务许可牌照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
“支付牌照价格水涨船高,甚至有人说‘炒房不如炒牌照,一年翻十倍’。一些支付机构开始在未报备或者报备未批复的情况下通过擅自转让、变相转让甚至频繁转让公司股权来达到牌照买卖的目的。”亓新刚坦言。
在刚刚过去的第四批支付牌照续展中,乐富支付有限公司、北京交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诚信和支付有限公司、安徽瑞祥资讯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商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家企业支付牌照被收回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变相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
以乐富支付有限公司为例,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乐富公司多次违规变更主要出资人等重大事项,共有4次涉及主要出资人变更,5次涉及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3次涉及公司董事变更,2次涉及公司董事长变更,1次涉及公司总经理变更,上述事项均未按规定报监管部门核准。其中,乐富公司通过4次违规变更主要出资人,最终变更控股股东,属于变相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
防风险
网联平台上线提高交易透明度
“过去两三年中,对第三方支付市场的监管逻辑除了严监管之外,还体现为强服务。”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实际上,建立备付金集中存管模式、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即网联平台)的上线等,都是监管层加强制度建设以及强化服务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