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手里的客户备付金将接受央行直接监管。昨日下午,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4月17日起,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由央行监管,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据了解,该账户资金暂不计付利息。昨日支付宝等第三方机构纷纷发声,称拥护央行决定。
备付金最高按24%交存
所谓客户备付金,是指支付机构为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而实际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举例来说,某人在网上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在确认收货前,其支付的货款一直放在支付公司的账上,就是常说的“客户备付金”。由于第三方支付交易存在时间差,会产生巨大的资金沉淀,这部分资金沉淀的利息是不少支付机构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1月13日,央行通知规定,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机构交存客户备付金执行10%至24%不等的比例缴存,获得多项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从高适用交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