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财税领域部分事项改革亟待深化。
一是营改增相关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对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些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如随着增值税可抵扣范围扩大,有的行业或企业出现增值税进项与销项税率倒挂,导致新增进项留抵税额超过销项税额,从而占压企业资金;由于向个人采购难以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些企业无法实现税款抵扣;对旨在减轻建筑施工企业税负的简易计税优惠政策,往往会造成业主单位可供抵扣进项税减少,执行中难以全面落实。
二是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部分措施不到位。此项改革2014年即已启动,但至2017年4月底,中央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尚未出台;抽查的73家中央单位有44家未在预决算中反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大多数省[*本报告对省级行政区统称为省,地市级行政区统称为市,县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仅出台本级的指导性目录。
三是预算评审及绩效管理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覆盖面小,对2016年追加预算2381.21亿元涉及的2048个项目,财政部评审了661个(预算203.4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方面,有68个专项的绩效目标未与预算同时下达;评价范围也偏小,实际仅评价14个专项。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正在研究,采取深化改革、改进管理、完善制度等措施加以整改。
二、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73个部门[*含61个中央部门、10家人民团体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及其332家所属单位,抽查财政拨款预算2517.61亿元(占其财政拨款预算的42%)。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程度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高,“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持续压减,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费用管理基本规范,但个别部门和一些所属单位预算管理还不严格、部分事项处理还不够规范,主要是:
(一)预算及资产资金管理还有薄弱环节。预算管理方面,三峡办等18个部门和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等50家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不够准确,涉及12.87亿元;科技部等11个部门和中国医学科学院等8家所属单位为提高预算执行率等,虚列支出2.67亿元。资产管理方面,知识产权局等11个部门和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等38家所属单位违规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或设备等,取得收入8.86亿元。资金管理方面,国家信息中心等2个部门和国资委机械机关服务中心等19家所属单位使用虚假发票套取或账外存放9386.26万元;北京四海一家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所属单位将5.28亿元用于违规出借或购买理财产品等,存在安全隐患。此外,还发现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金额59.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