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王浩斌究竟坐谁的车离开肇事现场,也出现了不同说法。
王浩斌称自己是坐朋友的车离开事故现场的,但被法官问及坐谁的车时,王浩斌回答,事故发生后自己被撞晕了,不清楚坐谁的车离开现场。
麻纪东的询问笔录显示,肇事后,他坐上罗占营的车离开现场,“后来王浩斌、沈小正、李小联也都坐上了罗占营的车,我们往沁阳市人民医院去了。”
但后来罗占营在询问笔录中却说道:“王浩斌上了我的车没有,我真的记不清了。我能肯定的是麻纪东、李小联、沈小正3人。”
此后,沁阳市人社局工作人员靳腾达称,是他拉王浩斌离开现场的。靳说,他在现场发现王浩斌后,就开车将其送往医院。
张南京还发现,沁阳警方在肇事现场的勘查笔录上,出现了沁阳怀府医院医生买应的名字,而买应却否认了她曾去过现场。“怀府医院是沁阳司法鉴定指定医院,是谁在警方的勘查笔录上,伪造了买应的签字?
张学林家人也称,他们曾找到买应,了解当时情况,并让她出具了一份书面证明,还按了手印。
《中国新闻周刊》看到,买应在这份手写的声明中写道:“我在怀府医院工作,那场交通事故当天,我并未值班,也并未到现场,现场签名非我本人签字,事后也没有人征求我的意见,也未告知我此事。”
张南京还发现,除了涉嫌篡改肇事时间,伪造医生签名等,当天沁阳市的监控设备也“莫名其妙地都失灵了”。
张学林家属的代理律师郭卫群称,沁阳警方说,事故当晚,沁阳市区的监控全坏了,找不到一个监控画面,沁河桥上也没有,市区道路上也没有,关键的证据都“没有了”。
但是,焦作市纪委对一位知情者的谈话笔录,却给出了另外一种说法。
《中国新闻周刊》获得一份沁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一位知情者在接受焦作市纪委问话的谈话记录。该知情者在谈话记录中证实,2012年下半年,沁阳市刚更换了高清监控设备。“这套设备是2012年11、12月份安装调试完毕的,画面比原来清楚多了。”
该知情者还称,交警大队也有一个监控中心,也有一套监控设备,与他所在的监控中心是互通的、同步的。
张南京了解到,沁阳市交警大队曾有民警找到上述知情者,让其开具“监控探头都坏了”的证明,但是被他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