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节后不久,杨秀凯打电话要袁某乙到杨秀凯的办公室。袁某乙:他说教育局2013年10月有一个2000多万元的“班某通”项目,我就讲想做并要他帮忙,第二天晚上,我用纸袋子装了30万元到杨秀凯的家送给他;第七次是2013年6、7月,杨秀凯打电话讲他一朋友急用钱,并讲要30万元,因为想顺利接到2013年“班某通”项目,我就到杨秀凯家送给他30万元;
袁某乙第八次给杨秀凯送钱是其调离天柱县教育局前。袁某乙说:我还在江苏,杨秀凯打电话讲他一朋友打牌输了钱,要我借30万元给他,并发了一个农业银行的卡号给我,为了能够承接到“班某通”项目,我从江苏省的一个农业银行转账还是存现金的方式转到杨秀凯提供的帐号上;最后一次是2014年10月,袁某乙听说杨秀凯的爱人车祸后在家休养,就到杨秀凯家拿了1万元现金给杨秀凯,要他买点营养补品。
收受各种贿赂共计665万元
记者还发现,除了利用上述项目受贿或索贿,杨秀凯还通过学校图书、电教设备以及计算机等项目的采购收受巨额贿赂。
据查实:2008年至2013年,物质采购供货商周某乙多次在天柱县图书、计算机采购方面中标,杨秀凯为其谋取利益后,收受周某乙和(另案处理)贿赂以及以借为名向其索要人民币共计102万元,当中以借为名索要人民币40万元。
其中,借中小学图书采购项目杨秀凯收受周某乙贿赂款2万元;趁音体美器材采购项目收受周某乙贿赂款人民币7万元;借中小学计算机采购、中小学图书采购两个项目,杨秀凯先后收受周某乙共计33万元。
此外,2012年,天柱县教育局实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计算机及电教设备采购,杨秀凯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周某乙和得到这个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天柱县大酒店客房,杨秀凯收受周某乙和贿赂款人民币20万元。
2013年的一天,杨秀凯在天柱大酒店客房以借为名向周某乙和索要现金人民币40万元。
经查实:2008年至2013年,杨秀凯在任天柱县教育局局长及天柱县党校常务副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先后收受工程老板、物质采购商袁某2、周某乙和、周某甲等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665万元,其中以借为名索要钱财人民币288万元。
开标不过走过场
最终谁能中标全由局长一人决定
法晚记者注意到,在杨秀凯主政天柱县教育局期间,虽然天柱县教育系统所有的项目均是公开招标,但这些标段不过是走走过场,最终谁能中标,完全是杨秀凯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