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本市新预案保障范围更广且优于“国家标准”
在2014年,北京市发改委等六部门便印发了《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至今已执行两年。对比此前出台的国家联动机制要求、北京2014年版预案和北京2016年新版预案,记者注意到,无论是保障范围还是启动条件、发放时效等方面,“北京标准”均优于“国家标准”。
三版本应急救助预案对比
保障对象
国家版:1.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2.城乡低保对象;3.特困人员;4.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北京2014版:1.本市城乡低保人员;2.农村五保供养人员;3.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4.孤残儿童;5.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北京2016版:1.本市城乡低保人员;2.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3.享受定期抚恤金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4.特困人员;5.孤残儿童;6.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启动条件
国家版:1.CPI单月同比涨幅3.5%;2.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
北京2014版:1.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本市确定的调控目标数值时;2.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7%或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10%时;3.水电气价格政策调整超出当年社会保障标准调整中考虑的幅度,且不能在3个月内调整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时;4.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情形
北京2016版:1.CPI单月同比涨幅3.5%时;2.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3.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商品价格涨幅达到其专项价格调控预案规定的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之启动条件时;4.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情形
发放时效
国家版: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
北京2014版:价格临时补贴在第3个月CPI月度指数发布后30天内一并发放
北京2016版:价格临时补贴在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记者蒲长廷)
(原标题:CPI涨3.5%20个工作日内发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