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分了四个梯次。
2014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之后,各地陆陆续续都在出台规定,把改革户籍制度,当做吸引人才、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
现在,中国正在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以后就再也没有“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了。这是去掉的第一道槛,接下来就得让具备能力落户城市的人安居。于是就有了今天国务院的这个方案,重点解决漂在城市里的“1个亿非户籍人口”。
据统计,中国现有常住人口城市化率为53.7%,但实际户籍人口城市化率为36%,这中间有这17.7%的差距,涉及大概2亿多人。“十三五”期间,就是要通过让1亿非户籍人口落户城市,使36%提高到45%。
这优先解决的1个亿,是现在城市里的“存量”,也就是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已经适应了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非户籍人口。同时,本地和外地人口的落户,实行相同的落户条件和标准,“确保城市新老居民同城同待遇”。

户籍登记制度
分别
当然,这次落户方案同样遵循了分阶梯的原则,分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中城市三类,小城镇落户因为早已放开,所以方案里按下不表。
目前,我国的超大城市有7个,除北上广深外,还有重庆、武汉和天津。特大城市有南京、成都、沈阳、哈尔滨、杭州、西安、苏州、佛山、东莞等9个。国务院的方案里给了一些大的原则,但也把细节制定的事权留给了地方。接下来各地会出台怎样的落户细则,是很大的看点。
方案中,对于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落户条件提供了几个标准: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但具体是怎么个标准,各个城市会有不同的要求。
而对于大中城市来说,明文规定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大城市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5年,中等城市不得超过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