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报道,公开资料显示,海宁家纺城的主营业务是布艺专业市场的经营和管理,成立时间是2012年8月。不过,这家成立时间仅5年的公司,业绩表现却颇为惊艳。
据其披露,2017年上半年,海宁家纺城实现营业收入7433.84万元,同期净利润2941.81万元;2014年-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910.04万元、12610.67万元和14076.4万元,同期净利润为3111.83万元、6112.57万元和11165.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海宁家纺城的净利润并非由主营业务所贡献。招股书显示,2014年-2016年及2017上半年,海宁家纺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469.56万元、2343.94万元、7074.26万元及369.44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5.09%、38.35%、63.36%及12.56%。
第一大股东不控股
据新华网报道,海宁家纺城的控股股东并不是第一大股东,并且没有实际控制人。招股书显示,海宁家纺城的第一大股东为宏达控股集团,持股占比35%。但是,宏达控股仅是公司的普通股东,并没有被认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虽然,宏达控股并没有达到绝对控股,但根据相关规定,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30%的也可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资料显示,宏达控股同时还是上市公司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由此可见,宏达控股并不是不想做上市公司的“老大”。那么,宏达控股空有第一大股东的“头衔”,手握35%的股权,却没有坐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位置,为何?资料显示,海宁家纺城的第二和第三大股东产业基地公司、海宁供销社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指出,基于充分的信任和密切的合作关系,同意作为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股东,就公司的相关事项采取一致行动,双方合计持股47.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共同控制海宁家纺城。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两位股东虽不具有国资背景,但是均为集体所有制背景或者就是集体所有制企业。资料显示,产业基地公司的唯一股东是海宁市许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海宁市许村资产管理委员会。而海宁供销社是与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合作经济组织,属于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对于上述现象,一位不愿具名的投行人士分析,“不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可能有公司本身的考量。另外,如果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承诺的要求也会不一样。”招股书显示,控股股东产业基地公司和海宁供销社与大股东宏达控股的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确实存在较大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