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并不是这些公司的核心问题。而是管理不善、质量差、客户服务差。”SEIA总裁兼首席执行官Abigail Ross Hopper指出,据他所知,目前没有国内工业在并无公开解释如何重组的情况下,在保护法下得到进口救济。
而根据ITC公告,由于案情复杂,“201调查”将延期至30天至9月22日做出损害认定,并在11月13日前向总统提交调查报告。
始作俑者及其指使者
为何经营不善的Suniva会将公司破产归咎于进口上,并且提出“201调查”呢?
今年4月17日,美国光伏电池厂商Suniva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破产保护下,申请公司会继续经营并进行重组,同时债权人不能催债。在这段期间内,需要一笔新的贷款支持公司日常运营。Suniva的DIP贷款是由一家名为SQN资本的公司提供,而SQN的条件之一正是让Suniva根据“201条款”,向USITC提出请愿,让USITC调查进口光伏电池和组件是否对美国本土光伏行业造成了严重损害。
虽说“201条款”适用于所有非美国生产的商品,但在光伏这个案例中,一大部分的矛头指向了中国厂商。据美国海关数据显示,在去年价值超过80亿美元的进口组件中,有15亿美元来自中国——这还不包括那些为了避开“双反”、在马来西亚和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开设工厂的中国企业所生产的产品。
而指示Suniva提请“201调查”的SQN公司,也许正是为了勒索中国的光伏厂商。据业内人士透露,该公司曾于5月3日给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发过一封邮件,并表示,曾向Suniva提供超过5100万美金的贷款用于购买设备,如果中国的光伏厂商愿意花5500万美元买走那些设备,那么公司就会撤销这起贸易诉讼。
但不管为何,发起的“201调查”确确实实正在对中国光伏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业内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相比“双反”条款,美国“201条款”更有随意性,且杀伤力更大。所以,Suniva公司的这一申请如果通过,全球光伏贸易战将全面升级。
当然,除了中国,这种影响还将波及亚洲乃至世界的光伏产业。亚洲光伏产业协会主席朱共山介绍道,亚洲地区的光伏制造产业链在全球占据绝对主导位置,截至2016年底,亚洲企业的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产能分别占到全球的71.2%、95.8%、96.8%、89.6%,他表示,人为设置贸易壁垒并不能保护本国的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