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素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生物素产品的产销率均高于100%,主要原因是公司自有产量难以满足客户的订单需求,需通过外购生物素进行加工后再对外销售,从而保证对客户供货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叶酸方面,2015年的产销率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2015年叶酸价格的暴涨一方面吸引了许多小厂家重新开动产能进行生产并以较低的价格进行销售,另一方面迫使部分客户放弃了对部分产品的叶酸添加,以上双重原因导致公司2015年下半年的叶酸销量较上半年有所下滑。
乳酸链球菌素方面,2014年及2016年,乳酸链球菌素的产销率高于100%,主要原因是公司一直备有一定数量的存货:2013年末,乳酸链球菌素仍有47.88吨的库存;2014年,存货有所减少;2015年产销率为94.95%,使得期末库存增加18.91吨。
2015-2017年1-6月综合毛利率下滑
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招股书显示,2012-2017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0.75%、34.03%、35.93%、51.07%、35.59%、33.53%。2012-2016年,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49.06%、36.15%、39.86%、26.88%、34.58%。
公司称,与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存在差异,主要是产品品种和产品结构差异较大所致。浙江医药与新和成的产品中均有生物素,但生物素产品的占比较小,非生物素产品的业务毛利率与生物素差异较大,因而其综合毛利率与发行人相比存在差异;花园生物的产品品种与公司不同,因而毛利率不具备直接的可比性,但花园生物的产品特点与圣达生物较为相似,在毛利率的波动方面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可比上市公司的产品中均不包括叶酸,公司2015年毛利率因叶酸产品的价格暴涨而大幅提升,使得2015年公司综合毛利率明显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014年和2016年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
证监会发审委在首发申请反馈意见中对圣达生物的毛利率情况提出问询: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别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不一致,请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说明并披露:(1)结合平均售价、单位主营业务成本变动量化分析公司生物素、叶酸、乳酸链球菌素、纳他霉素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原因;(2)发行人选取新和成等3家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请进一步分析披露选取样本的标准,请保荐机构说明样本是否可比、完整;(3)结合生产工艺、产品结构、采购模式和销售模式、单位产品成本和价格等详细披露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明确发表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