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盛良物流案中,一位损失惨重的投资者总结道:大家谨记一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如果有不认识的人主动和你联系,有什么免费讲座、免费推荐的,一定一定要记得,他就是骗子。天下没有免费的东西,天上也不会掉馅饼,不论怎么关心你,他关心的永远是你口袋的钱;无论他现在帮你赚了多少,前面一定挖好了一个更大的陷阱等着你。他关心的不是你口袋的钱越来越多,而是你口袋的钱怎么到他口袋里去。
遇到骗子怎么办?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骗你的人就在网络那头,你能听到他说话,听到他笑,看他重复着几个月前的套路,你恨得咬牙切齿,却什么也做不了。
当初做盛良物流这个局的那伙人,只是换了名字,又进行了新一轮的直播。几个教室同时上课,声音一模一样,讲的内容也一样。搞笑的是,为首的一个骗子新的身份叫俞言,有一次其他老师在吹捧他的时候,不小心说成了他以前的身份:钱诚老师。
这伙人最狡猾之处就是不会留下任何痕迹,讲课只有声音不露面,微信号都是买的,不收服务费,联系都是通过QQ或微信,接盘都是心甘情愿……
厉健提醒广大投资者,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免费蛋糕”,如果怀疑遇到骗子,要保持冷静,尽量固定证据,比如电话交流录音、微信聊天截图、保留汇款凭证、设法约出来见面等。收集初步证据后,投资者可以报警或向证券监管机构举报。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这类诈骗盛行于网络,受害人分散各地,受骗金额大小不等,诈骗团伙分工明确、随时转移人员和财产,因此,监管部门异地查处和公安机关抓捕的难度很大,投资者最终挽回损失的可能性极小,关键还是理性投资,事先防范,远离股市诈骗。
刘国华建议,投资者因非法证券活动上当受骗后,应当向该机构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工商或证监等部门投诉举报。如发现非法证券机构涉嫌诈骗、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犯罪的,应当立即向当地或该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司法机关刑事追赃程序追偿损失,如一名投资者的受骗金额不够立案标准的,可联合举报。如相关投诉举报线索明确、具有可查性的,地方政府、工商、公安或证监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后将依据各自职能对有关机构进行调查处理。
可能适用法律有哪些?
刘国华表示,在盛良物流事件中,受骗者可以“编造虚假信息”起诉。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造成恶劣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