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各类问题涉及金额9.37亿元、保障性住房6.76万套。审计机关已出具审计报告,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截至2017年5月底,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涉及金额3.89亿元、住房1.93万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4人。省审计厅将持续跟踪检查后续整改情况,督促整改到位。
(二)省担保集团注资参股融资性担保机构资金审计情况
为促进完善我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服务提升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水平,根据省人大审议意见要求,2016年5月至7月,省审计厅对省担保集团注资、参股融资性担保机构及参股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2013年至2015年,省财政共安排注资参股资金60亿元,省担保集团完成注资60亿元,参股市、县(区)担保机构100个。审计抽查了23个市、县(区)担保机构。审计结果表明,省担保集团及地方担保机构积极探索具有安徽特色、能够有效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新型担保模式,取得积极成效。三年来对注资参股的担保机构平均持股25.15%,累计提供再担保金额1625亿元,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3.8万户。截至2016年6月末,参股机构在保余额平均放大4.1倍,有效提升了担保机构服务企业的能力,安徽担保模式在全国得到推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省担保集团2014年、2015年注资参股实施方案均未及时形成正式文件,刚性约束力不够强,透明度不够高,注资参股资金使用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不够细化和明确。
2.根据规定,2015年度放大倍数目标值市级为5、县级为3.3,但绩溪县、阜阳市颍州区、芜湖市三山区、淮南市担保公司2015年度担保放大倍数分别为0.48倍、1.5倍、2.13倍、3.16倍。
审计指出问题后,省担保集团进一步完善注资参股制度建设,有关担保机构采取加大业务推进力度、提高放大倍数等措施进行整改,强化业务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把控资金流向,促进政策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