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下午,我贷出的钱,约定10月7日还。因为我帮我对象搬寝室,没来得及在约定日期还钱,等我10月12日下午1点左右去的时候,直接就被扣在公司了,他们还打了我一顿。当天下午,他们把我的两个担保人也都叫到了公司,说因为晚还了6天,每天要付4500元的违约金,加上本金一共是4.2万,让我们三个人平摊,每人还1.4万。而且公司一名姓严的业务员还说,谁凑够钱谁走,否则哪也不能去。
当天晚上,小赵(担保人之一)先借到了1.4万元,交给对方后,在13日凌晨离开了。我跟小树(另一个担保人)一直被扣到第二天晚上8点,其间我借到了1500块钱,给了他们,但他们还是没放我们走。晚上8点多,对方拉着我和小树赶到了我对象小兰的学校,逼迫小兰再次做担保人。
之后,他们就把我和小树放了。
“他们让我也签了一张欠条,说我是担保人,把我身份证拿走了,还把手机里的联系人电话记了下来。”小兰说,至今她仍记着当晚的情形,“都蒙了,不签就不放人。”
“我给朋友惹了麻烦。我在网上查到,如果我死了,相关的债务不会让担保人偿还,我就想一死了之。”小郑说。
■各方声音
两名担保人:现在还在害怕
17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小郑的担保人之一,也就是同样遭遇过“扣留”的小树。
“我跟小郑是通过朋友认识的,9月30日那天,他说要借钱,让我跟我同学小赵去当担保人,他说就是签个字,钱都是他来还。”小树说,当时觉得帮朋友忙,并没有多想。“结果12号那天,我在学校上课,就有人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公司,说我要不去,就来学校找我。”小树说,当天下午他赶到贷款公司,当即就被扣下了,一直到13号晚上才被放出来。
“我现在特别害怕,我想把身份证要回来。”小树说。而小郑的另一个担保人小赵则表示,他当晚还款的钱,也是借来的,“现在我也怕他们再来找我……”
学校:小郑并非我校学生
17日上午,记者联系了小郑所说学校的联系人董老师,董老师表示自己也在找小郑。“他不是我们学校的学生,我们学校给他发过入学通知,但他一直没来报到。”董老师表示,小郑的事他也听说了,“他打着我们学校学生的名义去贷款,对学校声誉造成了影响。”
同时记者从董老师处证实,小郑找的两名担保人均为该校学生。
针对此事,小郑表示他确实没到学校报到,“我到学校后,发现学校没我想象中的好,就想复读一年重新考,开学之后,我一直就在校外住,平时陪着我对象上课,她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
17日下午,小郑将贷款公司业务员严某的电话发给了记者,记者拨打过去后,对方表示确实是贷款公司的,但当记者提到小郑借钱的事后,对方表示不清楚,随后挂断电话。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的刘海波律师表示,若小郑所述属实,那贷款公司严某等行为人对小树非法剥夺人身自由达二天,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严某等行为人对小郑、小赵以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涉嫌构成抢劫罪,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