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李光明
今年春节期间,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河镇护河村村民费某在当地医院就诊时死亡,其家人对院方给出的心源性猝死死因不能接受。姑孰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启动警民联调机制稳定事态,紧接着县医调委和县、镇两级有关行政部门及法官加入联调,用了不到一天时间将这起极易出现群体性事件的医患纠纷成功化解。
这样快速运用人民调解、专业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手段联合化解矛盾纠纷的经典案例,不仅多见于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已很成熟的马鞍山市,在安徽其他地区也已步入常态。
近年来,安徽各地各部门大力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体系建设,夯实了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基础,丰富了调处矛盾纠纷平台,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处置质效,全省96%以上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和一线得到妥善化解,“民转刑”案件持续减少,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党政推动注入强大动力
“安徽省委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摆上重要位置,省委常委会对此进行过专题研究部署。”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说,安徽省第十次党代会确立了努力建设更加稳定、和谐、有序的平安安徽和更加崇法、善治、公正的法治安徽的目标任务,对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只有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依法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才能筑牢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根基,才能确保社会安定有序。
正是在安徽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推进下,各地各部门把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一道必答题,推动了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整体向前推进。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后,安徽省迅速贯彻并出台实施意见,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党委、政府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进行谋划和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如安徽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机关联系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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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联系群众”等活动、省综治办和省公安厅在全省农村地区推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省法院与省司法厅等八家省直单位分别联合出台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开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都成为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