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时冉):良法善治,民之福祉。十八大以来,中国立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步入快车道。截至6月底,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修改法律59件,废止有关法律的决定1件,作出法律解释9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34件,共计103件,其中有不少是与老百姓休戚相关的民生立法。从加强私权保障的民法总则,到开启全面二孩时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从捍卫舌尖安全的食品安全法到为“民告官”撑腰的行政诉讼法,一部部承载民生期盼、回应百姓诉求的法律正在悄然改变着你我的生活……
新时代的私权保障宣言书
2017年3月,有着民事法律体系“小宪法”之称的民法总则完成立法,开启了我国的民法典时代。这部系统规定我国民事活动基本规定和一般性规则的法律,确立了公民社会生活的“总规矩”,强化了对私权的保护,让公民的权利进一步从宪法的高度落到民法的实处。10月1日,这部法律就要正式实施了,重点已划好,快来温习吧。
你还有这些权利
民法总则首次明确个人信息作为一项民事权利受保护,重拳出击诸如“人肉搜索”,非法侵入他人网络账户,贩卖个人信息导致网络、电信诈骗猖獗等现象。
首次在法律上确认一般人格权、隐私权;首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受到法律平等保护;明确胎儿拥有继承权;首设成年人监护制度,加强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将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民事权利纳入法律保护体系等等。
“熊孩子”八岁要担责
生活中,一些熊孩子偷偷用父母手机买游戏装备的案例时有发生,孩子的行为算不算数?根据民法总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从十周岁下调到八周岁,这意味着,从10月1日起,8岁以上的孩子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家长们,要重视啦!
让见义勇为不再犹豫
“路见不平一声吼,紧急关头显身手。”见义勇为是良好社会风尚的体现,但见义勇为者遭遇不公却时有发生。为此,民法总则为见义勇为行为披上“保护衣”,明确“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为“民告官”撑腰
“民告官”难,是中国社会长期以来面临的一道现实难题。2015年,创设“民告官”制度的行政诉讼法在实施20多年后重新修改出台,瞄准行政诉讼实践中饱受诟病的“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等老大难问题,设立了许多操作性很强的制度设计,为“民告官”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