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五莲讯 五莲县司法局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思路,率先在潮河镇林泉和刘官、松柏镇王家口子、街头镇于家丰台、洪凝街道大尧5个社区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工作。
五莲县司法局先后将全县5处律师事务所、12处基层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所的134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实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中,平均每人服务4.7个村庄,确保法律服务力量向村庄下沉;通过“查看调解工作实绩、个别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全县632个村的人民调解员进行逐一考评和重新选配,避免以往换届人选确定随意性等问题,使全县各村(居)均推选出一名有能力、威望高、能干事的人民调解员,其中76%以上为高中学历,年龄均在45岁左右,有力保障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该局与各乡镇党委政府沟通,使全县12处基层司法所都已确定新办公场所,超额完成年初立下6个基层司法所规范化改造的“军令状”,按照上级要求对整体外观、标志牌、制度和宣传版面进行设计安装,确保统一规范。同时还为基层司法所新购置电脑13台,配备执法记录仪12部,更新办公桌椅、档案橱、空调等设施,提升硬件设施水平。同时经报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今年人民调解补贴经费考核发放办法,实行“以案定补、个案补贴”的考核发放方式,将县乡财政负担的50万元,由司法局负责考核、发放,县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定期进行审计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同时积极协调县农商行为村法律顾问、调解员办理补贴发放专用账户,目前,今年第一、二季度调解补贴经费52876元已通过专用账户发放到各法律顾问和调解员手中。
同时该局制定出台管理考核办法,防止“顾而不问”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