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5日讯(记者 佘颖)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提出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体系,作为对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对义务教育辍学高发、年辍学率超过控制线的县(市、区),不得评估认定为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在今日召开的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通知》针对学生辍学的主要原因,提出了“三避免一落实”的工作举措:
一是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辍学。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力度,丰富教学内容,改革教育方式和评价方式,提高学校吸引力,让孩子们从小愿意上学。结合实际,在普通初中开设职业技术课程,组织普通初中学生到当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提供多种成才渠道,使他们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
二是避免因贫失学辍学。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订扶贫方案,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对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
三是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优化学校布局,规范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程序,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在人少路远、交通不便的地方适当保留或设置必要的教学点。因地制宜通过增加寄宿床位、增加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提供校车服务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和寄宿学生家校往返交通问题。用信息化手段使农村获得更多优质教育资源。
四是落实政府及社会各方控辍保学责任。政府要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建立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对父母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少儿入学的,政府要责令改正。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他还特意强调,根据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目前一些家长不送孩子上学,在家里或者是送到私塾、国学班等地方去学习,这些机构很难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开好相关课程,很难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这对孩子一生的成长是很不利的。”吕玉刚表示,“在家上学”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应进行劝返,并对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的司法文书,敦促其保障辍学的学生尽快复学;情节严重的或者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