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代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第一次会见中外记者时的这段讲话,说到了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从那一刻起,我国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推动了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立好规矩 社会共治
进入8月,在安徽黄山市黟县西递村,客栈老板娘王春霞又要去参加消防知识学习了。组织者之一,就是“黄山市农家乐民宿客栈协会”。
西递村里有不少上百年的老宅子,大都被村民改建成了民宿客栈。但由于先天不足,这些民宿无法满足逃生通道、房屋间距的消防要求,木质结构本身又容易引发火灾,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
2015年,黄山市成立了“农家乐客栈协会”,除了搭台牵线,推广民宿,另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引导客栈提高安全意识,严防消防事故。“他们三天两头组织我们学习防火知识,还搞消防演习。”王春霞指着客栈门口用中英日韩四国语言强调的“禁止吸烟”标志和墙角的灭火器让记者看,“这些都是协会要求的。我们对每个住店客人都反复强调绝不能吸烟、用火,对电路安全也反复核查”。
调动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实现社会共治,正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建设的主线之一。
201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思想,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提出“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任务。至此,“社会管理”转变为“社会治理”。
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苏若群认为,“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仅一字之差,但内涵却发生了质的变化。
从政府角度说,从管不好和不该管的领域中退出,建设“有限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并对社会进行引导和适度干预;从公民和社会角度说,则主动实现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总之,从社会管理转变为社会治理,意味着维护社会秩序不再是政府单方面的事务,而是政府与公民及社会共同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