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9日电(记者卢俊宇 杨妙融)19日,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与新华网联合推出“全国公安百佳刑警候选人”系列访谈,本期专访了福建省宁德市公安局东侨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杨凯。
新华网: 您无论是在打黑、缉毒还是在破案上都有很好的成绩,您有没有一些想要分享的工作方法?
杨凯: 刑侦工作并没有捷径可走,更多的还是靠在钻研与实践中积累经验。但从警18年,我有四点感悟与大家分享。
首先是要有正念。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高新技术为案件侦破提供了可能。但我认为再好的科技力量与装备设施都只是工作中的辅助手段,源自内心的热爱,才是干好刑侦工作的基础。因为只有这样,你才会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地以行动维护这份职业的荣誉感,将之当作一项事业认真经营。
其次是要讲合作。无论什么时候,个人的力量都是有限的,要高效打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团队协作永远是主旋律。而良好的团队必须具备三个要素:要有一群热爱本职工作的人,要有优秀而扎实的工作作风,要有科学严谨的分工协作。而作为队伍的领头人,更要率先垂范。一百次的口号,不如一次行动更能影响队伍成员,让队伍更有凝聚力、向心力。
再次是要会思考。侦查工作具有其特殊性,不能以谈资论辈、以级别作为断案标准。因此在碰到“骨头案”“钉子案”时,大家不仅要集思广益,也要懂独立思考。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有时候也许会迸发一些智慧,成为案件的突破口。
最后是要有行动。喊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一个优秀的侦查员必须勇于行动、善于行动,用行动去说话。光说不做,再多的想法都是空,只有不断用实践去检验自己的思路,才能在每一次的侦查办案中不断积累历练,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
新华网:在您从警18年中,对您产生最大影响的案件是什么,能否介绍一下?
杨凯: 从警18年,我遇到形形色色的案子,要说印象最深、影响最大的,还数2008年1月的一起绑架杀人案。当时,犯罪嫌疑人通过长期的缜密策划,绑架了一名16岁的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并在拿到60余万赎金后残忍撕票,沉尸水库。由于犯罪嫌疑人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侦查工作几经周折,才锁定其身份,但更棘手的还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