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允许牵引房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二)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三)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二)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三)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4米小于10米;
(四)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
(五)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一般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等有牵引总质量的车都能牵引拖挂式房车。在欧美房车发达国家,一般汽车都会标注车辆的牵引力,房车要有一定牵引力的车可以拖挂。在国内目前汽车制造厂商没有标注车辆的牵引力,而国内生产的房车也没有标注前车需要至少多少牵引力的情况下可以牵引房车,进口车将标明需要多大牵引力才能牵引前车或排量。简单的说,一般排量在2.0的车辆,尾部有独立的牵引钩的车辆可以拖动自重700公斤的房车。
汽车吊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牵引车辆。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转向或者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