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强调的是,中央政府一直把保持香港繁荣稳定作为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十二五”规划首次将涉港澳内容单独成章,进一步明确香港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十三五”规划强调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三个中心地位,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功能,支持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央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挺港”、“惠港”政策措施。得益于基本法提供的制度优势和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0年来,尽管接连遇到亚洲金融危机、非典疫情和国际金融危机等风浪的冲击,但经济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从1997年到2016年,香港本地生产总值由1.37万亿港元增至2.49万亿港元,特区政府的财政储备由4575亿港元增至9083亿港元。香港已连续23年被评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营商环境和竞争力长期在世界上名列前茅。在历经风雨洗礼之后,今日的香港依然生机勃勃。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进一步用好香港基本法提供的独特制度优势,未来的香港将会更加美好!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同志们、朋友们:
“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成功实践来之不易。推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在基本法轨道上继续前行,开创更加美好的明天,任重道远,需要我们戮力同心、团结奋进。作为港澳工作部门,我们将依法履责,全力以赴,继续为此作出应有的贡献。
主持人王晨:
下面请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先生发言。
梁振英:
委员长、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今天,我们举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二十周年纪念座谈会,我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对参与《基本法》起草和咨询工作的委员、中央官员、秘书处人员,和其他各界人士所作的贡献,表示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经过二十年的实践,我想谈谈对《基本法》在四个方面的体会:权威性、全面性、务实性和生命力。
权威性方面:《基本法》是根据国家宪法订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性法律,是全国性法律,也是香港法律。全国上下,包括香港,都有责任认真和全面地遵守和落实《基本法》。《基本法》的权威性,也体现在它严谨和细致的起草过程中:历时将近五年,在香港广泛地征求意见,吸纳了社会各界别和各阶层的意见,而且先后两次就《征求意见稿》和《草案》进行了全面和深入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