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过去,希望不要以香港遇到多少挑战和困难来衡量特区的成败,而是看我们如何应付这些挑战,能否克服困难,吸取经验。大浪淘沙,始见真金。在新一届政府成立之际,让我们以最大的勇气、信心和决心,团结一致,把“一国两制”落实得更成功。
主持人王晨:
下面请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宋哲同志发言。
宋哲: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同志们、朋友们:
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香港从此进入全面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历史新纪元。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宋哲发言。中国人大网李杰摄
20年来,中央政府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坚定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团结带领香港社会各界人士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切实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渐进推进民主,包容共济促进和谐。经过共同努力,宪法和基本法规定的特别行政区制度有效运作,特别行政区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一国两制”由科学构想变为生动现实,并日益深入人心。
“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成功实践深刻揭示,基本法是“一国两制”事业的法律保障。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准确理解基本法,严格执行基本法,充分用好基本法。
一、贯彻“一国两制”根本宗旨,必须准确理解基本法
“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贯彻“一国两制”根本宗旨,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首先就要准确理解基本法。尤其要正确把握以下三点:
一是“一国”与“两制”的关系。“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体现在基本法中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政府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在此前提下,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