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支持返乡创业园、返乡创业孵化园(基地)、信息服务平台、实训基地和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建设。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提高农村物流水平。
■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质量,改善公共服务设施条件。
■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
■挖掘农村传统工匠技艺,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品牌。
4.鼓励规范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
■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
■鼓励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投资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工商资本投资建设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农产品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
■鼓励工商企业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领域,积极发展现代种养业和农业多种经营。
■探索建立政府与社会合作共建和政府购买公益服务等机制,放宽农村公共服务机构准入门槛,支持工商资本进入农村生活性服务业。
■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
5.健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
■深入总结各地经验,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入股合作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入股或兴办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合体。
■创新发展订单农业,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和技术服务,资助农户参加保险。
■探索建立新型农民合作社管理体系,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