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在国内给人办事,儿子在境外大肆收钱”
梳理黄柏青的起诉书中的受贿类别后,记者发现,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项目有5宗,涉及水利工程的项目有7宗,涉及河砂开采的项目有3宗,涉及帮助他人职务升迁、工作调动的有7宗,涉及基础设施项目的有3宗,其他以权谋私的项目有2宗。
观海解局记者看到,在27宗指控中,黄柏青的儿子黄晖涉及5宗,涉案金额在5000万以上。庭审中,黄柏青处处替儿子“揽罪”,然而广东省纪委的调查显示,当年正是黄柏青将儿子黄晖拉入了犯罪的浑水之中,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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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柏青利用其儿子向不法商人收钱,动辄上千万。黄晖移居海外,常年向不法商人“借款”或“入干股”,还在香港开设银行账户替父洗钱,形成“老子在国内给人办事,儿子在境外大肆收钱”的腐败链条。
除了儿子黄晖,黄柏青的妻子陈某也在其贪腐过程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黄柏青本人更是在人前赤裸裸地表示,收受礼金是“妇女的事儿”。
认为党组成员“说的都不算什么”
据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广东党风》杂志披露,黄柏青还存在着组织纪律涣散,长期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搞“一言堂”的问题。黄柏青交代,虽然每次开党组会议他都让党组成员发表意见,但他心里却深知“那些人说的都不算什么”,甚至肆意篡改会议纪要。
据黄柏青交代,20多年来,他不曾踏进党校课堂一步,不是因工作忙而推掉,就是因不屑于学习而缺席。更令人惊讶的是,黄柏青在水利厅当了7年厅长,竟没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过一次组织生活,党费也是由党委秘书代交,而每年的纪律学习教育活动,对他更是“耳旁风”。
在运作一大型水电站经营权出让的过程中,黄柏青无视制度,不按规定程序办事,妄图避开公开招标出让核电站的特许经营权,并拒绝将招标方案上报至省财政厅审批。知悉自己被调查后,黄柏青更是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攀比、侥幸、补偿等多重心理共同交织,是黄柏青拒腐防变防线节节败退的重要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