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上下一以贯之。从头读到尾,感觉像读完一整篇文章,而不是一个法规,既有起承转合,也有严密逻辑,还有不少金句。
四是笔锋常带感情。我们读到的准则,不是一个平淡的文件,而是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有许多方面痛心疾首,有许多期待跃然纸上的。
扎紧制度笼子
六千字的《党内监督条例》,像是法条一样,完全可以“照章办事”“对号入座”。
修订后的条例,列出了党内监督的八方面内容:1、遵守党章党规、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的情况;2、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情况;3、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生活等情况;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情况;5、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6、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情况;7、廉洁自律情况;8、完成党中央和上级部署任务的情况。
换句话说,有这几方面的内容在,无论是上级督查下级、同级监督抑或是党外监督,都有了具体的抓手,可以照此对应,操作性极强。用习近平在《说明》中的话来讲,这就是为了解决“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
相较于03年版的党内监督条例,新版的监督内容规定得更具体,而且专门添加了“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这两条,对应的现实问题一目了然。之前的03版《条例》“由中央纪委商中央组织部解释”,这一次则明确规定,“由中央纪委负责解释”,主体更明确。
事实上,十八大之后一系列党内规章制度的修订,已经在逐渐完善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在执纪方面,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在重大问题方面,有《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则事无巨细地在培训、差旅、餐饮、办公面积等方面,将八项规定、反四风制度化。
36年前后对比
众所周知,上一次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还要追溯到1980年。无论从作用还是文风上,2016版都对1980版有着明显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