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设想与尝试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采取了“以多维数据再现多元世界”的原则,在获取、校验网店主体信息的技术路线上进行了大胆尝试。一是汇集三方关联大数据。即:汇集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信息、网络交易平台上报的网店主体信息,以及网络科技企业通过浏览器获取的网店相关数据。二是实施智能化数据校验。即:借助网络安全企业的云计算、智能聚类等先进技术,对汇集的三方数据进行智能化处理,从而自动得出“主体信息匹配”、“主体信息不匹配”和“主体信息存疑”等初步分析结果。
系统测试结果已经证明,这一技术路线完全可行。在绝大多数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暂未上报网店信息的情况下,系统获取网络商品交易平台中网店的数量已经超过了1500万个。此外,由于京东集团主动提供了全量网店信息,针对已经提供全量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信息的省份,系统能够自动校验相关地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开设网店的主体信息。
二、面对多元变化,或许应改变监管服务工作的基本架构
初步解决了认知论后,系统研发工作开始面对第二类基础性课题:系统如何适应网络特点、系列变革和地区差异?例如:如何适应网络交易的特点与发展趋势?如何体现监管与服务工作的辩证关系?如何适应网络消费者的用户习惯?如何适应取消与保持的垂直管理体制?如何适应机构合并地区的管理体制?如何适应不同网络经济发展水平的监管需求?如何适应不同网监工作实践水平的操作需求?在缺少许多工作规范的情况下,如何提高系统应用管理的适用性?…等等。可其统称为:因多维跨度导致的广泛不确定性。
(一)分析与判断
经过深入分析、梳理相关问题,我们就系统功能的设计方向,形成了以下三个基本判断。
1.在提高部门监管能力与推动社会共治模式之间,需要努力寻求促进动态平衡的支点。
面对广域、海量的网络市场,继续采取以案件查处为主的“个案思维”,不仅无法承受巨额的行政执法成本,而且难以达到控制整体市场秩序的目标。违法经营者可能采取各种方法躲避监管者,但是永远不会“躲避”消费者。与此同时,尽管信用管理的作用已得到充分的理论证明,然而,如果没有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用户的直接参与,“遵法守信持续发展、违法失信处处受限”也只能得到“充分的理论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