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事物,国家层面搞一刀切的监管,已经不符合中国城市发展的方向。”朱巍表示。此前,首汽约车CEO魏东向澎湃新闻表示,首汽约车之所以在进军全国22城的局面下,尚未在除北京以外的城市大规模铺开,就是在等各地网约车管理细则出台。
二,定性:从“出租车”变为“预约出租汽车”
《办法》第13条规定,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和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交通部解释,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既体现其出租汽车的性质,又反映其新兴业态的特征。
“按照这个规定,网约车成为出租车之外的另一种合法出行形态,滴滴、优步等网约车平台接入的私家车,将不再被认为是‘黑车’。”一位网约车平台内部人士称。
“此举反映出立法者抛弃了将网约车纳入到传统出租车‘旧瓶装新酒’的管理模式,监管思维发生了质的变化,这无疑是进步的。”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朱巍对澎湃新闻表示。
《办法》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安装计价器”的规定。
三,司机:要求网约车司机无交通违法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办法》对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做出了较大调整:第一,要求三年以上驾驶经验和三个记分周期没有没扣满分记录;第二,将“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记录、醉酒驾车记录、追逐竞驶记录”修改为“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办法》提高和细化了驾驶员入门门槛,让网约车乘客更有安全感。第三,新政增加了“无暴力犯罪记录”的规定。
“暴力犯罪记录既包括抢劫、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也包括强奸、抢夺、猥亵等犯罪,既包括曾被判处死缓、无期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暴力犯罪之人,也应包括曾被判处缓刑之人。此外,新政特别将驾驶员资格证申请人,由驾驶者本人扩张到驾驶者和平台都可以申请。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避免驾驶员本人疏于申请,将申请审核的责任扩展到网约车平台,从这个角度说,平台也具有代替申请和代替审核的责任。”朱巍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