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7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对外发布。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首次就法治政府建设联合发文。纲要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总体设计和全面规划,确定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蓝图和路线图、施工图。纲要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这一目标,不仅提出了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还提出了衡量标准、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等。
为了准确理解纲要的内容,本报特推出“专家解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专栏,以飨读者。
□法制网记者万学忠
2015年12月27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对外发布。纲要对未来5年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总体规划。与10年前国务院出台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相比,有哪些是一脉相承的?又有哪些不同?《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教授。
法治政府建设不仅仅是政府的事
记者:《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前不久出台,这让人马上联想起2004年出台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2004版纲要)。前者是由党中央和国务院联合下发的,后者则是由国务院下发的。发文主体不同,意味着什么?
胡建淼:确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2015版纲要)一公布,我们首先注意到,发文主体发生了变化,那就是从国务院的单独发文到由党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文。这一主体的变化有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从文件依据上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无疑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依据并以落实《决定》的各项要求为任务。《决定》明确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这是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全过程和各方面的体现。
二是从工作性质上说,法治政府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政府的事,也是全党、全国、全社会的事。
“法治政府”内涵比“依法行政”更丰富
记者:两者同为“实施纲要”,但“2015版纲要”围绕“法治政府建设”,“2004版纲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与“依法行政”相比,内涵和外延有何不同?
胡建淼:这与“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之间的关系有关。第一,“依法行政”属于法治行为的范畴,“法治政府”属于法治目标的范畴。它们之间首先是行为与目标之间的关系:依法行政是为了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通过政府的依法行政来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