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不戴狗绳遛狗是普遍恶习
第一个说法不值一哂。这就好比穿着暴露的女子活该被强奸的逻辑是一样的。盗窃,走失,都不能成为狗贩子获得这些狗的正当理由。其二,这些大型犬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这是少数恐犬人士的被攻击妄想症吧?
我当然不认为所有的狗都适合家养。比如藏獒这种攻击性犬只,是不适合家养的。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中,公权力必须对养宠有着明确的规定并且有有效的执法。在西方社会中,养宠不带狗绳,是要处罚的;犬只攻击人类,是要就地击杀的;犬只造成扰民的,要送专业机构;攻击性犬只不能蓄养。
当这些公权力全部缺位的时候,你寄希望于所有养宠的人自然而然生长出养宠的规则?你每年交那么多税都干嘛去了?养宠的人,在没有规则的情况下,只能按照自然规则。我不认为这是对的,但是这也不构成他们的过错。我相信所有受过教育的人都会记得这句话:法无明令不为过。
即便如此,那些担心被放养的大型犬攻击的人,是可以报警的。但惟一不能做的事情,就是偷狗。
可是我们知道了,无论是走失的,还是失窃的狗,最终都落入了狗贩子的手里,开上了前往餐桌的道路。
这些狗在上餐桌之前,会被检验检疫吗?如果我们认为会,那么我们又装外宾了。非但如此,当这些飞奔前往餐桌的卡车在途中,无论发生怎样的病症,都会被忽略,继续成为餐桌上的狗肉。这真的对人类安全吗?

高速拦狗的事件,在全国各地都时有发生
这时候,才出现了爱狗的志愿者,他们通过各种途径去救助遗失的流浪狗。高速拦截不过是其中最戏剧化、冲突化的一幕。更多的,是救助站,是许多人,靠着微薄的捐款和自力去收养。每年,飞奔往餐桌的狗肉车有多少是被拦截了的?收治流浪狗的工作,难道不又是公权力该作为的地方吗?为什么年年打狗的时候有他们,而收治的时候他们全都消失不见?
高速拦截,是中国救护流浪狗最悲惨和最无奈的最后的行为。
中国的人类能不能高级一点?
昨天,我和通过冰川思想库后台联系,宣称自己是车主的人有过一番对话。他起初告诉我这些狗都是自己饲养的肉狗,最后不得不承认这些都是狗贩子那里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