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当时的民国政府分别于1946年和1947年接收西沙和南沙群岛,恢复对南海诸岛的主权。1948年,民国政府内政部发布的《南海诸岛位置图》绘制出11条断续线,向国际社会进一步宣示了南海诸岛的主权。大量的历史证据表明,中国人民最早发现、开发和管理南海诸岛,行使主权和管辖权,因此,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管辖权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系历代中央政权所坚持,有充分的历史依据和法理依据。
美国油气公司存在着明确利益关系
有美方记者质疑中方在抗议美方等域外国家对南海事务的干预的同时,允许同样身为“域外国家”的俄罗斯、老挝等国“表态”。对此,李国强批其有意“混淆概念”。
李国强指出,俄、老挝等国仅表达了自身的政治立场,未有实质性的干预措施,相反,美国等域外国家从隐形介入到公开介入,从政治介入转为军事介入,可谓肆无忌惮。
李国强强调,大量的事实表明,美国油气公司与南海周边国家存在大量的开采合作,存在着明确的利益关系。
菲越在中方领土上进行军事设施建设
针对有日方记者提出中方与菲、越在南海岛礁“建设”的异同,李国强表示,两者之间有着根本性的差异。
“在座的多数人没有亲眼见过菲、越在南沙控制岛礁建设的真实场景,但我见过。”李国强表示,菲、越所建设的多为军事设施,相比之下,中方的岛礁建设则是完善性的公共设施——为国际过往船只提供避风、驻航、气象观测、渔业服务和后勤等服务。即便有少数军事设施,也属于自卫性质,不可相提并论。
李国强提及近来频频在媒体报道中出现的“三沙1号”。据他介绍,“三沙1号”为海南省三沙市交通补给船,投入运行后,从海南省文昌市清澜港驶往三沙永兴岛的时间为10小时左右,设有直升机起降平台以用于执行海上救援和岛礁巡查等任务。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进行南海岛礁建设只是刚刚开始,而某些国家早了十几年或几十年。”他表示,“菲、越等国是在其非法占领的中国岛礁上进行非法的建设,中方则是在自己领土上进行合理的建设。”
中方有权利不理会所谓“仲裁”
李国强强调,中国并非消极应对所谓“南海仲裁案”,而是在做了大量法理上的应对和提出一系列的依据后,“依法办事”所为。事实上,早在2006年8月25日,中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规定,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书面声明,对于《公约》第298条第1款(a)、(b)和(c)项所述的任何争端(即涉及海洋划界、领土争端、军事活动等争端),中国政府不接受《公约》第15部分第2节规定的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
针对菲方关于南海断续线“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说法,他反问提问的外方记者:“怎么可能要求1947年划定的南海断续线‘符合’后世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李国强指出,菲方还违背了2002年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相关内容,在未“穷尽政治和外交手段”的情况下,单方面要求利益最大化,提起所谓“仲裁”。“就事论事,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方完全没有必要出现在法庭上。”
“1970年起,菲律宾就开始军事占领我多个南海岛礁,是谁在‘粗暴的干预’,是恪守准则的中国还是那个用旧军舰强行‘坐滩’的国家,是进行公共设施建设的中方还是粗暴检查挑起黄岩岛事件的国家?关键不在于中国参与与否,中方对于解决问题的大门一直敞开着,现在就看菲方的了。”李国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