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交易重组已经构成了借壳上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借壳上市之前,东方银星两大股东银星智业与豫商集团就曾为公司控制权上演过举牌大战。资料显示,在2013年6月到8月,豫商集团在3个月内4度举牌上市公司,占东方银星总股本的比例为20%,直逼第一大股东银星智业。面对豫商集团的咄咄逼人的气势,银星智业开始了反击,在6月28日至7月19日期间买入东方银星640万股,占总股本的5%,并且与自然人吴尚绩、重庆赛尼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商丘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结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权比例29.40%,成功保住控股权。
不过,东方银星的重组最终以失败告终。
据证券时报报道,银星集团和豫商集团两大股东之间的股权争夺直接导致东方银星重大资产重组终止。而借壳无望的东珠景观,则转身投入了宏磊股份的怀抱。
宏磊股份重组预案显示,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8%,以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2%,即9.03亿元。其中首期支付现金对价4亿元,剩余现金对价分3年支付。交易不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
东珠景观承诺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05亿元、2.65亿元及3.38亿元。2015年~2017年间,宏磊股份将在前一年度东珠景观完成承诺净利润的前提下分别支付2.01亿元、1.51亿元和1.51亿元。
但招股书数据显示,东珠景观2015年、2016年实际净利润分别为15,124.01万元、18,523.34万元。
此外,宏磊股份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约5.3亿元,其中4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首期现金对价,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东珠景观营运资金。相比当初作价22亿借壳东方银星的方案,东珠景观估值略有降低。
但上述交易方案最终于2015年5月底宣布终止,原因是重组各相关方的工作预期难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完成。
新签订单大幅下降引问询
证监会2017年07月04日发布的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9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主板发审委要求东珠景观说明以下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2016年新签订单大幅下降的原因,发行人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实际控制人转让无锡金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原因、股权转让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存在股权代持等情形;与该公司存在担保交易和资金往来的原因,上述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