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9月12日召开的证监会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43次会议审核结果显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丽岛新材)首发申请获通过。丽岛新材分别于2016年7月1日和2017年9月4日2017年09月04日报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丽岛新材专注于以建筑工业彩涂铝材、食品包装彩涂铝材及精整切割铝材为主的铝材深加工业务。最新招股书显示,丽岛新材拟在上交所公开发行5,222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5,666万股增至20,888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新建科技大楼项目、新建科技大楼项目,三个项目拟投金额分别为3.8亿元、2,800万元、1,200万元,投资总额为4.2亿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
2013年-2017年6月,丽岛新材营业收入分别为11.79亿元、11.57亿元、10.11亿元、11.28亿元、5.4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6564.64万元、6087.61万元、5651.62万元、8791.46万元、4201.71万元。
2014-2017年6月,丽岛新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824.46万元、1831.29万元、-343.45万元、4363.44万元。
数据可见,2013-2015年,丽岛新材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连续3年下滑。业绩下滑趋势在2016年止步,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8亿元,同比增长11.57%;实现净利润8791.46万元,同比增长55.56%。
2016年丽岛新材实现业绩反转,但是近亿元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是负的。
丽岛新材招股书披露了公司的3起重大未决诉讼。中国经济网记者梳理发现,3起诉讼主要涉及丽岛新材向客户追讨预期货款、加工费。此外,据《天眼查》,丽岛新材还有多起诉讼,也均涉及公司向客户追讨货款。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丽岛新材董秘办,对方回复称,2016年现金流为负主要因当年铝锭价格有所回升,公司增加了原材料的采购预付款。另外公司2016年期末应收票据余额有所增加。属于正常公司经营所致。
针对诉讼问题,丽岛新材董秘办则回应称,天眼查等查询网站显示的19起诉讼,存在重复以及判决在报告期外的诉讼,公司重大诉讼均已披露。诉讼事由主要为客户拖欠货款等日常交易合同执行纠纷,涉诉事项总体金额较小,对公司不存在重大影响。
业绩连续三年下滑
丽岛新材控股股东为蔡征国,持有发行人11,873.26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额的75.79%。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蔡征国和蔡红夫妇,两人合计持有发行人13,173.54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额的8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