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日,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又实施了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12月1日,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证整合”。
2017年10月1日,全国范围内将实施“多证合一”改革。
三是推行“先照后证”改革。2014年1月以来,已将全部22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中的87%先后分四批改为后置或取消。
四是完善企业退出机制。2017年3月1日,全国范围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推动市场准入和退出全程便利化。
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上:
2014年6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意见》,要求坚持放管并重,实行宽进严管,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2015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明确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市场监管原则,初步构建了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
2017年1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提出了市场监管的新理念,确立了六项监管原则,为市场监管工作描绘了宏伟蓝图。
2017年8月,国务院公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调整了监管查处范围,明确了监管部门职责。
经过几年的探索,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初步形成,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2014年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式施行,确立了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强化了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