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滁州分行贷后检查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
据安徽银监局6月1日公布的滁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徽商银行滁州分行贷后检查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根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第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徽商银行滁州分行被罚款20万元。
6月26日:亳州分行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
据安徽银监局6月26日公布的亳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徽商银行亳州分行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亳州银监分局对徽商银行亳州分行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是《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6月26日:亳州分行为客户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业务
据安徽银监局6月26日公布的亳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徽商银行亳州分行为客户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亳州银监分局对徽商银行亳州分行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附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7月21日:黄山分行信贷资金改变用途
据安徽银监局7月21日公布的黄山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徽商银行黄山分行信贷资金改变用途,被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