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增幅较大。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分析并补充披露:(1)从行业及市场变化趋势、公司业务构成变化等方面,说明各产品毛利结构变动的合理性,是否和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变动相匹配;(2)结合销售价格波动情况和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幅度,分析综合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产品结构、销售数量、销售价格、采购价格、收入成本构成等相关因素,进一步分析宠物零食、宠物罐头、宠物干粮及宠物用品各类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业务模式和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产品成本结转方式、人工成本、制造费用、销售模式等因素,对宠物零食、宠物罐头两类细分产品进行同行业毛利率对比分析;(5)按照内销和外销对比分析各类产品毛利率的差异情况及原因,外销按照OEM销售和自主品牌销售对比分析毛利率的差异情况及原因,内销按照直销和经销对比分析毛利率的差异情况及原因。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对以上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1,350.16万元、2,724.83万元、3,132.69万元和8,814.0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398.28万元、865.47万元、5,265.06万元和4,321.99万元。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结合报告期业务规模变化、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及信用政策合理性,进一步对比分析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和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2)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流量与应付职工薪酬、期间费用和成本的勾稽关系和归集情况,说明其变动原因;(3)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现金流量形成具体资产的情况,以及与相关科目的勾稽情况;(4)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明细情况及变动原因,收到、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的明细情况及变动原因;(5)请发行人分析说明各报告期大额现金流量变动项目的内容、发生额,是否与实际业务的发生相符,是否与相关科目的会计核算勾稽。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017年7月18日,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07次会议召开,根据审核结果公告,发审委对中宠股份提出如下问询: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美国对产自中国的宠物零食产品采取的非关税贸易限制措施的具体情况;上述措施对报告期发行人以及宠物食品行业的影响;欧盟、日本及其他主要国家是否会采取类似措施;发行人为避开美国对中国产宠物零食非关税贸易壁垒在美国设立两家子公司,是否符合美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在美国和加拿大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当地法律法规,是否存在被处罚或者被立案调查等情形;发行人经营模式及外部经营环境是否可能发生重大变化。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