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设立账户,挂一个程序进行高频对倒,吴清撞上的就是这一类。比特币交易平台允许自交易,挂一个程序在技术上不是什么难事。交易平台只需设定该账户仅接受某一区块链地址的交易对手,实际就是该账户本身。这种对倒表面上形成了交易,实质没有发生比特币转移,交易平台在做大交易量的同时无需承担价格波动风险。
三是设立两个账户,通过程序实现两个账户之间的高频对倒。
此外,部分交易所通过机器人在成交量上作假,把交易规模做大之后,能够更好地融资。
用于洗钱等犯罪活动
比特币自诞生以来,就因为其便捷、匿名性、无监管的特点,被各种犯罪组织所钟爱。
在比特币网络中,拥有者的身份只以一组加密的计算机代码形式出现。网络只记录了一个比特币是由哪个地址挖出来的,如何流转,但这些地址的拥有者身份却无从查实,相关交易可以轻易从政府监管的视野中隐形,而监管者难以跟踪或拦截。
2015年9月,欧洲刑警组织发布的《2015年度互联网有组织犯罪威胁评估报告》中,也提到了比特币用于犯罪活动的话题。欧盟刑警组织的报告表示,“根据数据,犯罪分子40%的在线支付是使用比特币完成的”。
2015年10月,反洗钱国际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了一份报告,警告虚拟货币的恐怖融资风险。这份题为“新兴的恐怖主义融资风险”的报告指出,虚拟货币已经吸引了包括极端主义组织在内的各种犯罪集团的关注。
2015年10月,东方明珠石油公司主席黄煜坤在台湾被绑架,匪徒要求以比特币支付赎金。
2015年11月16日,一个匿名为GhostSec的黑客组织宣称其成员在IS的网络中发现使用比特币融资的证据。根据该声明,IS手中掌握着一个比特币钱包(账户),其中存有价值约300万美元的比特币。
2016年5月有台湾媒体报道称,台湾警方破获一起诈骗集团利用比特币洗钱的案件。某诈骗集团28岁的主犯通过网络自学比特币知识,将诈骗所得全部兑换成比特币,并通过反复汇进汇出电子钱包阻挡警方追查资金流向,一个月内成功洗钱5千多万台币。
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日前发布的报告也指出,在虚拟货币市场中存在恶意炒作、价格剧烈波动等系列问题,且为洗钱、恐怖融资等活动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