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警方调查,诈骗团伙由吴某(男,29岁,贵州毕节人)出资经营,徐某(男,31岁,湖北赤壁人)等牵头,在社会上招聘无业游民,自今年5月份起分13个窝点实施诈骗活动。
团伙由实体店和网上后台构成,分三个层级:第一层为吴某、徐某等团伙头目,负责实体酒吧经营,负责“键盘手”“酒托女”的管理及赃款的收支分配;第二层为男“键盘手”,负责利用微信、陌陌等社交软件冒充美女,主动联系男性网友,设法将其约出见面;第三层为“酒托女”,由多名年轻貌美的女子充当“酒托”,负责引诱男性网友到实体酒吧高额消费。
诈骗成功后,“键盘手”可从受害人消费金额中收取30%的提成;“酒托女”每成功“钓”一人,可获20%至25%提成,每月人均能拿到5000多元。
目前,警方共抓获以吴某、徐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93名,其中,“键盘手”多达74人、“酒托女”只有6人。这一犯罪团伙在武汉和合肥同时作案,短短两个月疯狂敛财300多万元,500多人上当受骗。
“酒托”为何肆无忌惮?
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副局长、专案组负责人周宏韬说,此类“酒托”式诈骗案件隐蔽性强。实施诈骗的酒吧或者咖啡馆虽挂着招牌,但不对外营业,只做“熟人”生意。一些受害人往往意识不到这是诈骗,只是简单以为自己进了家“很贵”的酒吧。有的即便发现上当,也碍于“面子”不愿声张。
据分析,受害人因存在寻艳遇、找刺激的心理,即使受骗后也放弃维权。500多名上当受骗的男性选择报警的不足1/10。在接受采访时,一位受害人就多次表示,希望不透露他的个人信息,“照片请打上马赛克”。
另外,跨区域作案的特点也给警方抓捕带来难度。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民警周畅介绍说,“键盘手”在武汉与远在合肥“酒托女”合伙作案,对警方异地协同破案能力提出新的要求。
据调查,涉案酒吧等场所借高端消费掩诈骗之实。一些成本低廉的酒水被包装成“高级限量版进口洋酒”,以高出实际价格的几倍甚至几十倍标价,存在明显的价格欺诈。
一瓶原价65元的低档红酒兑入大量雪碧后,一扎可以卖到1100元。遇到有人发现上当不愿买单时,酒吧就以“约会动机不纯”“乱搞婚外情”要挟受害人买单。
犯罪团伙打“消费纠纷”的“擦边球”逃避监管和法律制裁。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对存在价格欺诈的,轻则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重则停业整顿,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消费中存在威胁等强迫消费等行为,由公安部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相关人士认为,在一本万利的诱惑面前,无论是罚款还是治安处罚震慑力都有限,有必要探索完善公安、工商联动执法机制。同时警方提醒,一旦发现“酒托”诈骗,坑人消费,要注意保留证据,及时向公安、工商部门反映,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